1.具有深厚的艺术造诣、高深的理论水平和精湛的动漫画或游戏设计创作水平,有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对动漫创作或游戏设计专业有系统、深入的研究,能系统论述自己的成果和创作经验。

3.创作能力突出,个人在专业技能方面有特别杰出的贡献或率领团队出色地完成大型优秀动漫创作或游戏设计项目,形成独特的作品风格和良好口碑,在业内产生重大影响。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二级动漫游戏设计师职称后,从事动漫创作、游戏设计工作满 5 年。

任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担任主创设计创作出多部大型动漫或游戏作品,并在网络、电视、院线、出版物等媒体上公开发表或发行,在业内产生重大影响。

2.独立完成或担任主创的动漫作品入选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或“全国美术作品展览”1次。

3.独立完成或担任主创的动漫作品获得奥斯卡奖、安妮奖、艾斯纳奖、法国昂西国际动画电影节、法国昂古莱姆国际漫画节、日本国际漫画奖、中国动漫金龙奖或金猴奖所颁发的奖项铜奖以上1次,或在省级以上动漫大赛中获奖3次。

4.独立完成或担任主创的游戏作品获得金摇杆奖、TGA、DICE、GDC、IGN、日本游戏大奖、中国“游戏十强”等奖项铜奖以上1次,或在省级以上游戏大赛中获奖3次。

5.独立完成或担任主创的动漫作品、游戏项目技术成果或动漫技术成果文章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被报道3次。

6.独立完成或担任主创动漫作品、游戏设计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大型赛事所采用2次,并产生广泛影响力。

7.独立完成或担任主创的动漫作品或游戏设计作品被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公开出版或发行,其中:漫画发行量或网络点击量进入全国年度前 30强;动画点击播放量进入全国年度前30强,动画收视率或动画电影票房进入全国年度10强;游戏的活跃用户量或总营收进入全国前30强。

8.独立完成或担任主创动漫或游戏设计作品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著作权登记,投产收益3000万元以上。

选取下列条件1项以上作为任现职期间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

1.独立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

2.联合(排名第一)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1部和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相关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

3.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相关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

4.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动漫游或戏设计制作作品(重点提供体现本人技术设计制作贡献的部分)。


具有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不具备正高级职称所要求的学历、资历条件,在文化艺术领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由2名本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并实行面试答辩:

1.获得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担任主创)。

2.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艺术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

3.获得由国家级本专业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艺术比赛、活动个人奖最高奖,或在集体奖项最高奖中排名第一。

4.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其他突出贡献,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5.经国家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

6.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在粤东西北和基层一线连续从事艺术创作工作10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获得5次以上个人年度考核优秀,或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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