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

2.在导演艺术上有所建树,有一定的艺术研究能力,能总结自己的导演成果。

3.圆满完成本单位分配的独立导演任务,在联合导演中发挥骨干作用。能独立完成多部大、中型剧(节)目公开排演的导演工作,或有作品参加省级以上大型艺术活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新作品排演中,独立导演2部大型作品,或1部大型作品和2部中型作品,或1部大型作品、1部中型作品和2部小型作品。其中:大型作品各演出3场以上,中型作品各演出5场以上,小型作品各演出7场以上。

(2)作为影视导演,有2部以上作品取得影视主管部门的发行、播映许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导演职称后,从事导演工作满2年;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导演工作满3年。

2.具备其他学历,取得三级导演职称后,从事导演工作满5年。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导演的大型新作品,获国家级导演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

2.独立导演的大型新作品,获省级导演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3.独立导演的中小型新作品,获国家级导演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三等奖3次。

4.独立导演的中小型新作品,获省级导演一等奖2次或二等奖3次。

5.独立导演的大型新作品,获国家级二等奖1次,或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6.独立导演的中小型新作品,获国家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省级一等奖2次或二等奖3次。

7.独立导演的 2部大型新作品演出各超过30场,或4部中小型新作品演出各超过35场,产生较广泛的社会影响,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专家评价,并有报刊发表重要文章予以评论 推介。

8.作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的主要导演,有2部作品在省级以上范围具有广泛受众且社会反响热烈,或对行业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或为所在媒体创造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获得同行广泛认可。


选取下列条件1项以上作为任现职期间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

1.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1部。

2.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

3.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公开播映影视剧或公开排演剧(节)目、艺术活动作品方案、脚本或作品片段等,能展现较高的创作水平和创作能力。


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不具备副高级职称所要求的学历、资历条件,在文化艺术领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的,可由2名本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并实行面试答辩:

1.获得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担任主创。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艺术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

3.获得由国家级主管部门主办的本专业行业全国性艺术比赛、活动个人奖,或在集体奖项最高奖中起主要作用。

4.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其他突出贡献,获得国内较高成就,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5.经省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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