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适应文化强省建设和我省新闻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加强新闻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释放和激发广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健全和完善新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家和省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二、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三、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为记者和编辑两个专业类别,设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记者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记者、记者、主任记者、高级记者,编辑的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编辑、编辑、主任编辑、高级编辑。

四、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价,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及各级职称对应的评价条件。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