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任教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任教2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从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独立或参与承担1门课程的实习实训指导工作,授课(含实验课、实训课)时数达到市(县)或学校规定的课时数。
2.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次数不少于资历条件规定的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