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两项:
1.参加1 项或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2.解决过本专业的技术难题。
3.编写本单位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并付诸实施。
4.参加过科技成果的转化或新产品的推广。
5.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或学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前后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 3年。
2.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未取得药师职称的,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未取得药师职称的,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未取得药师职称的,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5.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 15年,或取得药师职称后从事药学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调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以项目结题书为准),本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较好。
3.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1项,为单位取得较显著效益。
4.参加编写的单位技术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被采纳,并已付诸实施。
5.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工作成绩明显,获市以上奖励。
6.获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3)1项以上。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编写出版著作1部。
2.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3.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2篇以上(须经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