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2.具备较为丰富的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科研课题、复杂的本专业相关项目。
3.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4.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规模大、意义重或具有创新性的本专业相关项目,通过验收或专家的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解决了核心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了行业技术进步与发展,或在处理重大风险问题、解决公共突发事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形成了重要技术成果并取得了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市(厅)级本专业相关科研项目、规划方案或研究课题,对项目的完成有重大贡献。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项以上本专业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项目,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本专业相关1项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3项以上团体标准,标准已获批
发布。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时,申报人应选取1至3项标志性工作业绩,作为代表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成果提交评审(可从已提交的相关经历业绩成果中选取):
1.主持完成的具有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本专业相关项目。
2.获得的科学技术奖或大数据、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相关奖项等情况,或者获得的有关单位的认可或肯定。
3.参与编制的本专业相关标准、技术规范。
4.取得的本专业相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5.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在本专业相关的学术交流会上发表的学术、技术文章;在本专业相关行业大会、论坛上发表的专业主题演讲;参与编写的本专业相关专著、教材、工具书籍等。
6.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技术研究报告、产业报告、技术解决方案、科普作品等。
7.解决核心关键技术问题、处理重大风险问题或解决公共突发事件的技术报告。
8.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成果。
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二: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本专业相关项目成果或研究成果,经科技成果评价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或者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肯定或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的认可。
(2)作为主要作者,撰写2篇以上具有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相关技术研究报告、产业报告、解决方案、培训教材、科普作品等,经公开发布或具有实际应用。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1部以上本专业相关专著、教材或工具书籍等。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本专业相关项目,有1项获得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者获得省级以上行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或者获得市(厅)级以上大数据、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相关奖项。
(5)作为前三发明人,取得本专业相关1项发明专利或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作为第一作者取得本专业相关3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至少1项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在本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交流会上发表学术、技术文章等2篇以上,或在本专业相关省级行业大会、论坛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主题演讲3次以上。
(7)作为讲师,在省级培训平台上参与本专业相关课程或专题培训的授课1次以上。或作为外聘教师,执行院校教学计划教学累计达200学时以上。
(8)担任企事业单位首席数据官,在数据资产管理、数据人才、数据文化、数据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者获得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大数据、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相关奖项一等奖(或相当等级,排名前6位)或二等奖(或相当等级,排名前3位)。
2.作为第一发明人,完成本专业项目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以上或广东专利金奖。
3.获得省级以上人才称号、经认定为本专业省级以上人才及创新团队成员(排名前5位)。
4.获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重要技术成果和较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