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已取得本专业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的发展。
2.长期在本专业一线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1项以上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本专业的重大疑难问题或掌握关键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的工作。
1.一般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不具备以上资历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不具备以上学历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以上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发明人)。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或任现职期间,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完成的本专业领域科技项目中,受到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并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研制开发的本专业领域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评委会组织专家鉴定认可。
4.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的本专业领域重点研究项目或科技项目的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研究过程(包括调研、设计、测试等)数据齐全、准确。
5.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的邮政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项目2项以上,并公开发布实施。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或任现职期间,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之一:
1.出版与本行业相关的科技专著1部(独著),文字量达5万字以上。
2.出版与本行业相关的科技专著1部(合著或合译)及在省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部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4.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以及申请并公开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