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普通外科学、疼痛学、神经外科、胸心外科、血管外科、泌尿外科、骨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肿瘤外科、麻醉学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并根据卫生健康行业发展和需要适时调整适用范围。

二、本专业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初级分设士级和师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医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三、初、中级职称以考代评,考试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正高级职称实行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

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各级职称,须同时具备第二章基本条件和第三章相应等级评价条件。


(1)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熟悉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相关国内外现状及最新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外科临床实践。

(2)具有较丰富的本专业临床经验,能作为主刀或一助进行本专业三级以上疑难手术。熟练正确地救治本专业急危重症病人,解决较复杂的病症或技术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能力。

(3)将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个人提供与随机抽取方式,选取5份申报人主治的、能够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抢救、死亡或疑难病案进行评价。

(4)利用病案首页等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数据,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资源利用、患者管理等维度科学评价申报人执业能力水平。将诊治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操作难度和例数、术后并发症发生率、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治医师职称满5年且现受聘于相应层级工作岗位;

(2)具备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取得主治医师职称满7年且现受聘于相应层级工作岗位。


(1)解决外科临床诊治过程中的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病例等所形成的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代表性的临床病案报告、手术/操作视频、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

(2)率先开展具有良好诊疗效果并获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外科专业临床诊疗新技术或新项目。

(3)吸取外科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具有较广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本专业相关技术专利、著作权等。

(4)结合外科临床实践,在公开出版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编写的著作等。

(5)主要参与的科研课题,获得的科技成果奖或教学奖励等。

(6)作为主要参与者结合外科专业临床实践、专科发展方向等向大众普及外科专业科学知识所形成的科普作品。

(7)结合外科专业临床实践作为主要参与人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工作形成的医疗技术规范、卫生标准、行业标准、专家共识、诊疗指南、公共卫生服务研究报告。

(8)通过带教一定数量规范化培训医师、实习生、研究生、进修生,或承担教学课题等工作形成的人才培养报告。

(9)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