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从事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

二、工业设计工程领域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初级职称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等级职称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员级)、助理工程师(助理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三、工业设计工程领域设置产品设计和体验设计两个专业方向。

产品设计方向包括设计策略、产品规划、用户研究、产品造型设计、色彩与材质设计、人机工学设计、产品结构工艺设计、产品展示设计、产品包装设计、服务流程和商业模式设计等工业设计技术岗位。

体验设计方向包括用户体验、交互设计、产品架构、品牌规划、艺术创意、界面设计、视觉设计、原画设计、角色设计、动效设计、多媒体设计、服务设计等工业设计技术岗位。

以上专业方向分类可根据工业设计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的实际变化及需要进行合理调整。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产品设计方向:须关注产品设计的发展动态,了解工业产品的设计流程、设计方法,熟悉工业产品的原理、结构、部件和组件、材料特性和制造工艺,具备基本动手能力和软件操作能力,能够辅助完成一般性工业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技术工作。

      体验设计方向:须关注体验设计的发展动态和设计流程与方法,了解用户体验、用户分析、大数据运用、交互设计、用户界面设计、视觉传达、商业(服务)模式创新以及软硬件产品的系统构架,具备基本动手能力和软件操作能力,能够辅助完成一般性软、硬件产品设计创新的相关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六项条件中的两项:

1.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

2.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全国美展工业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或中国专利金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铜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国际知名设计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其他相当级别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由评委会认定)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以上工业设计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

完成人(均排名第一,以奖励证书为准)。以上获奖项目或产品均须实现产业化并投放市场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3.作为本专业设计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重点工程设计项目或研究成果(含论文、论著、标准、技术规范等),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专业协会机构组织的专家鉴定会鉴定或评价,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4.作为本专业设计负责人,主持完成1项设计项目或科技(设计)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了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所完成项目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5.作为主持或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地方、行业、团体设计技术标准或设计技术规范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6.获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含软件著作权登记)3项(均排名前二),至少1件实现产业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2.在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以及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经评委会专家认可);或在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以及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独撰或第一作者,须提交宣读证书);或在由国际或全国行业专业会议组织并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论文3篇(独撰或第一作者,并经评委会专家认可)。

3.参与完成编写、修订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1项或教材、技术手册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1万字)。


不具备以上规定的学历(学位)、资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一项,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1)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全国美展工业设计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或中国专利金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二,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银奖以上(排名前二,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国际知名设计奖项大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其他相当级别的国内外工业设计专业奖项(由评委会认定)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第一,以奖励证书为准)。以上获奖项目或产品均须实现产业化并投放市场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3)获光华龙腾奖中国设计业年度十大杰出青年提名称号。

(4)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授权1件以上(第一发明人)

(5)获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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