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修养,全面掌握艺术管理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艺术管理学术造诣,取得一定的艺术管理与运营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艺术管理与运营的相关行业标准、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
2.有比较丰富的艺术管理与运营实践经验,有较深厚扎实的媒体运营、推广策划及实施、对外交流联络等艺术运营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显著,参与策划了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运营推广活动。
3.有较全面系统的艺术管理与运营能力,能够履行本岗位职责,符合下列条件:
(1)参与制订本单位的中、长期运营推广规划,在联合艺术运营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2)独立策划并实施10个以上剧(节)目、省级以上展览的运营推广工作。
(3)搜集和研究艺术管理与运营的相关学术动态,提出对本单位艺术运营推广工作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和方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三级艺术运营职称后,从事艺术运营工作满2年;具备博士学位,从事艺术运营工作满3年。
2.取得三级艺术运营职称后,从事艺术运营工作满5年。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策划并实施完成的艺术运营项目获国家奖项(或被作为优秀宣传案例)1次。
2.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完成剧(节)目、省级以上展览的运营工作,获国家级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
3.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完成剧(节)目、省级展览的运营工作,获省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4.独立或联合运营推广的3部剧(节)目、演出、展览等艺术活动,被1家中央级或2家省(部)级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并获得较好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
5.出色地完成 10个以上剧(节)目、省级展览的艺术运营推广工作,并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在行业内产生较大的影响,受到观众和专家的高度评价。
选取下列条件1项以上作为任现职期间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
1.独立或联合(排名第一)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
2.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运营推广、演出策划等方案,能展示较高的运营推广能力和艺术管理能力。
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不具备副高级职称所要求的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2名本专业领域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艺术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
2.获得由国家级本专业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艺术比赛、活动个人奖,或在集体奖项最高奖中起主要作用。
3.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其他突出贡献,获得国内较高成就,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4.经省级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