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熟悉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2.系统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较高质量完成业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馆员的工作和学习。

4.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无责任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具备博士学位,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3年。

2.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 5年。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3、4、5项需排名前三):

1.主持制定的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对档案工作开展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论文、著作及主持编纂的档案汇编、参考资料,获省级以上专业学会(或协会)表彰奖励2项或获中国档案学会表彰奖励1项。

3.完成省、部级以上档案研究课题1项,或完成市、厅级以上档案研究课题2项。

4.研发的新技术或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取得较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得到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认可。

5.从事档案工作业绩突出,或解决过档案基础业务、新技术应用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得到地市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认可


具有较强档案业务研究能力,有较高水平的代表性学术成果。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2项档案专业标准规范、发明专利、技术方案、研究报告等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档案学术著作1部。

3.公开出版档案学术著作(排名前三)1部,并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档案类学术论文1篇。

4.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档案类学术论文3篇,其中1篇在全国学术水平较高的报刊上发表。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