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精通档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2.全面掌握档案专业基础理论和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能够将档案理论与所在单位、行业档案工作深度融合,发挥引领与示范作用,得到业内认可。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副研究馆员的工作和学习。
4.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无责任事故。
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5年。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其中第4、5项需排名第一):
1.主持制定本单位、本行业的档案工作规定和发展规划2项,效果良好。
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完成的论文、著作及主持编纂的档案汇编、参考资料,获省级专业学会(或协会)表彰奖励3项或获中国档案学会表彰奖励2项。
3.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档案研究课题1项;或主持并完成市、厅级以上档案研究课题2项,其中至少有1项以会议评审方式结题。
4.研发的新技术或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取得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有2项得到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认可。
5.从事档案工作业绩突出,或针对档案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可行的研究和解决方案,得到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认可。
具有较强档案业务研究能力,有较高影响力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提出促进档案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完成3项档案专业标准规范、发明专利、技术方案、研究报告等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2.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档案学术著作1部。
3.公开出版档案学术著作(排名前三)1部,并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档案类学术论文3篇。
4.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档案类学术论文5篇,其中2篇在全国学术水平较高的报刊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