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能力要求。

1.具有坚定的职业信念,在教学科研支撑、人才培养以及社会服务上作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的实验创新能力,取得较突出的实验业绩成果。

2.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技术,具有跟踪本专业岗位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组织本专业领域重要实验、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实验技术问题的能力。系统掌握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讲授实验教学课程或实际指导实验,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中小学实验技术人员配合和辅助科任教师高质量实施实验教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实验技术人才须主讲并完成1门实验课程工作;或能独立完成2个以上领域(学科)的实验管理工作。

(2)实验教学、配合辅助实验教学及实验研究和管理质量评估良好,其中至少2次优秀

(3)改进过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性能2项,或解决实验中关键性实验技术问题1项。

(4)设计或改进创新实验作品5项。

(二)团队建设要求。

参与团队及学科(专业)建设和其他社会服务工作,能发挥实验技术带头人的作用,在指导青年实验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承担或辅助承担各级各类实验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的教学任务。

2.积极承担区级以上实验教学教研、实验科学研究和实验管理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或在区级以上至少开设1次实验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或在区级以上至少主讲1次学术报告并获好评。

(三)实验室管理要求。

承担本单位或区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掌握实验室安全系统知识技能,识别和解决重要危险源,2年内未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且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1.参与实验室管理工作过程中,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加强环境教育、安全教育,能出色地完成实验室管理工作。

2.参与制订实验装备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及指导性工作。

3.具备学校实验室信息化管理能力,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技术,显著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并在实验师岗位工作满2年。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并在实验师岗位工作满5年。

3.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且从教以来在农村边远地区(以及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从事一线实验教学或实验辅助工作满 10年的,受聘实验师岗位后,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1次。

4.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在实验师岗位工作满5年;或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在实验师岗位工作满3年。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教学科研、实验改进创新、科技创新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三等奖以上(前2名),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前2名)。

(2)参与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

(3)任现职以来的研究成果或重要建议、报告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对教育事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实验教学成果要求。任现职期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市级以上实验教学项目(课题)1项。

2.本人或指导(限第1指导教师)师生科技创新,参加相关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3.公开出版实验教学著作或译著1部(第一、二作者),及公开发表实验教学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2篇(第二作者);或公开发表实验教学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

4.实验技术教学成果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以上。

5.作为主要参加者出版实验技术相关教材并被学校使用。

6.获省级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或入选省级以上精品课。

(二)实验研究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市级以上实验研究项目(课题)1项。

2.公开出版实验研究著作或译著1部(第一、二作者),及公开发表实验研究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2篇(第二作者);或公开发表实验研究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2篇)。

3.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明确判断仪器设备故障,改进操作方法,解决关键问题,根据教学、科研要求,独立研制和设计、加工关键性实验装置或改进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1项,使用效果良好。

4.负责研制实验仪器设备,独立承担重要实验装置的研制,至少有1项投入运转且效果良好。

5.作为主要成员制定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6.实验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以上。

7.技术成果科技开发成果通过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的鉴定,并推广应用,取得社会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8.作为主要发明人(设计者)获国家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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