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掌握播音主持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技巧,有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独立承担各类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直播和录播中的播音主持任务,播报主持固定的常设栏目、节目,极少出现播出错误。

3.初步掌握某些节目的采编制作或主持节目的实践操作能力,擅长某类节目的播音主持,有鲜明的播音特色,能够撰写一定水平的业务专题总结。

4.具有组织和指导二级播音员主持人开展工作的能力。

5.作为主要骨干,参加过2个以上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常设节目直播和录播中的播音主持任务。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近2年无责任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播音主持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二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取得二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4年。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的主要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排名前三),节目获得播音主持类作品评选省级一等奖1个,或省级二等奖2个,或省级三等奖3个,或市级一等奖3个。

2.作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的主要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排名前三),节目获得播音主持类作品评选省级三等奖1个或市级一等奖1个,以及广播电视新闻类(广播影视节目类、网络视听节目类)作品评选省级一等奖1个,或省级二等奖2个,或省级三等奖3个,或市级一等奖3个。

3.作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主要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排名前三),对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作品有突出贡献,其作品在市级以上范围内具有广泛受众且社会反响热烈,或对行业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或为所在媒体创造巨大社会和经济效益,并获得播音主持同行广泛认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由2名播音主持专业副高级职称专家书面荐)。

4.在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下广播电视机构专职从事播音主持工作,取得二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连续服务满10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取得5次以上年度考核秀。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具有ISBN书号)播音主持专业著作1部。

2.作为第一作者,在文化艺术、传媒传播专业刊物(具有CN、ISSN 刊号)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播音主持专业论文1篇。

3.独立撰写体现播音主持专业能力的专业论文、报告或案例材料1篇,在本单位、本部门公开印发传阅,获评审专家审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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