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播音专业理论和创作规律有系统深入的研究,科学文化知识广博,政策理论水平高,学术造诣深。

2.工作业绩突出,胜任高难度的各类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播音主持工作,承担重大宣传报道、重要节目栏目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享有较高声誉。

3.通晓播音主持业务,在实践中有所创新,有独特的播音主持风格,具备较高的采编制作或主持节目的能力。能够提出对本专业有指导意义的研究课题,在教育、教学、研究上有较大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业务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能够组织和指导播音员、主持人完成各种重大宣传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较强的检查、审评播音质量的能力,能够解决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促进播音主持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5.作为播音主持岗位负责人,完成2个以上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常设节目直播和录播中的播音主持任务。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近2年无责任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任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5年。

2.不具备上述学历、年限条件,取得主任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同时符合播音指导业绩成果条件第1、2、3项中2项的,可由2名播音主持专业、新闻专业、艺术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的主要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排名前二),节目获得播音主持类作品评选国家级二等奖1个,或国家级三等奖2个,或省级一等奖3个。

2.作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的主要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排名前二),节目获得播音主持类作品评选省级一等奖1个,以及广播电视新闻类(广播影视节目类、网络视听节目类)作品评选国家级二等奖1个,或国家级三等奖2个,或省级一等奖3个。

3.作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主要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排名前二),对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作品有突出贡献,其作品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受众且社会反响热烈,或对行业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或为所在媒体创造巨大社会和经济效益,并获得播音主持同行广泛认可(对应提供证明材料,并由2名播音主持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具有ISBN书号)播音主持专业著作 1部。

2.作为第一作者,在文化艺术、传媒传播专业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发表具有行业引领性的高水平的播音主持专业论文2篇。

3.为解决播音主持专业重大复杂问题,独立撰写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报告或案例材料3篇,在本单位、本部门公开印发传阅,获评审专家审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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