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

1.系统掌握播音主持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播音创作、主持创作规律,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工作业绩突出,胜任范围较广、难度较大的多类型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节目的播音主持任务。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3.掌握采编制作或主持节目的能力,业务上有显著专长和特色,能写出有一定水平的业务总结或专业论文、论著。

4.具有担任播音主持教学和培养播音员、主持人的能力,能够组织和指导一级播音员主持人、二级播音员主持人完成本职任务,能够独立鉴别播音质量、主持水准,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2个以上广播电视或网络视听常设节目直播和录播中的播音主持任务。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工作目标,近2年无责任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2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3年。

2.具备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一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5年。

3.不具备上述学历、资历年限条件,取得一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同时符合主任播音员主持人业绩成果条件第1、2、3项中2项的,可由2名播音主持专业、新闻专业、艺术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破格申报。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的主要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排名前二),节目获得播音主持类作品评选国家级三等奖1个,或省级一等奖2个,或省级二等奖3个,或市级一等奖4个(仅限市级以下单位人员)。

2.作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的主要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排名前二),节目获得播音主持类作品评选省级二等奖1个,以及广播电视新闻类(广播影视节目类、网络视听节目类)作品评选国家级三等奖1个,或省级一等奖2个,或省级二等奖3个,或市级一等奖4个(仅限市级以下单位人员)。

3.作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主要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排名前二),对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作品有突出贡献,其作品在省级以上范围内具有广泛受众且社会反响热烈,或对行业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或为所在媒体创造巨大社会和经济效益,并获得播音主持同行广泛认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由2名播音主持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荐)。

4.在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及以下广播电视机构专职从事播音主持工作,取得一级播音员主持人职称后,连续服务满10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取得5次以上年度考核优秀,且符合业绩成果条件第1项或第2项(获奖数量要求减半,或奖项降低一个等次)。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具有ISBN书号)播音主持专业著作1部。

2.作为第一作者,在文化艺术、传媒传播专业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发表高水平的播音主持专业论文1篇。

3.为解决播音主持专业重大复杂问题,独立撰写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报告或案例材料2篇,在本单位、本部门公开印发传阅,获评审专家审议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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