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积极的职业追求,践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教师专业发展,顺利完成了教学教研、教师培训、电化教育或评估监测工作,工作有一定的成效,得到同行的认可。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硕士学位。
(二)具备学士或大学本科学历,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四)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 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学研究与指导、教师培训等的原则和方法,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积极参与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高。能进行经验总结材料或撰写案例。
(二)任现职以来一线教学指导工作量符合广东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能承担一定的教研、教学、培训和指导任务。能够独立完成课例研究报告或教师培训项目实施情况报告或评估监测报告。每年承担1次县级以上示范研讨课和教学交流专题发言。
(三)任现职以来参与本区域本专业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包括专业教学标准研制、教师培训、评估监测、课程开发、学科教研活动、课题研究指导等)1次以上,成效好,有经验总结。
(四)教学指导及培训工作得到一线教师的肯定。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或教师专业发展指导能力,能够在同行指导下开展教研或教师培训项目,在教学方法研究、改革和推进素质教育,或教师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一)主持校级以上或参与(除主持人外排名前3)县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能够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
(二)任现职期间,能结合教学实际经常进行教研反思与培训总结,独立撰写本专业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或专业论文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