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和本地区经济建设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

2.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成果转化或科技服务能力,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学术造诣深,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强,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2.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或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3年。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一项,经至少2名同行专家(正高二级及以上或行业知名专家)推荐,并报主管部门(或规模以上企业)同意,可破格申报。

(1)主持省级重大项目3项,其中至少2项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其中至少1项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主持完成规模以上企业重点科研项目3项,创造性地解决了同行公认的关键技术难题,经主管部门鉴定或行业评价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相关SCI一区论文2篇或SCI二区论文4篇。

(3)主持科技成果转化,三年内累计创利税1500万元以上。

(4)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科技咨询、科学普及或评估工作,形成总结性技术报告或研究报告获得时任国家领导重要批示。

(5)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并排名第


1.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学术带头人能够组织带领科研团队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或能够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创造性地解决学术问题,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被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和广泛引用,促进学科的发展;或能够撰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究报告或发表产生较大学术影响的研究论文。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国家科技奖励的获得者;或作为重大贡献者获省(部)级科技奖2项;或作为重大贡献者获市(厅)级科技奖3项。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

(4) 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SSCI、EI、CSCD、ISTP、(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作为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并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SSCI、EI、CSCD、ISTP、(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5)作为学术骨干从事的研究工作取得较大科学发现,具有较大科学价值和学术意义,提出了创新性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被学术界公认和引用,发表高质量论文,促进了学科的发展。

2.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带头人取得具有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技术成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的科技推广项目达到显著规模、获得突出效益,或在解决国民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上,提出有价值的新思路、新方法;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国家级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6项条件中的3项: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企业研发项目3项(累计合同金额超300万人民币或单项合同金额超150万人民币至少1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国家科技奖励的获得者;或作为重大贡献者获省(部)级科技奖励2项;或作为重大贡献者获市(厅)级科技奖励3项。

(3)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3项,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起草人,负责1项以上国家标准、或项以上行业标准的制(修)定工作,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

(5) 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SSCI、EI、CSCD、ISTP、(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作为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并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SSCI、EI、CSCD、ISTP、(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SSCI、EI、CSCD、ISTP、(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以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技术研究报告(或新产品的研究报告,结论性、阶段性研究报告)3篇。

(6)作为技术带头人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具有显著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具有持续的创新力与发展力,对产业、行业技术进步产生重大影响;或参与的科技推广达到显著规模,获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并获得与科技推广相关的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或作为技术负责人从事的研究工作解决了重大关键性难题,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应用前景。

3.从事科技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服务宏观决策方面有较大影响力,在咨询研究的理论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能够撰写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研究报告。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3项:

(1)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项目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国家科技奖励的获得者;或作为主要贡献者获省(部)级科技奖励2项;或作为重大贡献者获省(部)级科技奖励1项。

(3)作为项目主持(负责)人开展科技咨询、科学普及或评估工作,形成总结性技术报告或研究报告,并作为项目主持(负责)人的建议被省(部)级部门采纳1项或市(厅)级部门采纳2项或县(处)级部门采纳4项(以发文或具体证明材料为准),取得突出社会效益;或被建有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的企业采纳4项,解决了技术难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4) 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SSCI、EI、CSCD、ISTP、(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作为主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SCI、SSCI、EI、CSCD、ISTP、(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等收录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以第一作者撰写专业技术研究报告2篇。

(5)作为主要起草人,负责1项以上国家标准、或2项以上行业标准的制(修)定工作,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