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较丰富的飞行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

(2)具有完成复杂飞行任务的技能,能够解决本专业范围内理论和技术方面的疑难问题。

(3)在培养和提高飞行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及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有较强的指导能力,具有检查和指导二级飞行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二级飞行员职称后,从事飞行技术工作满五年。


取得二级飞行员职称以来,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完成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有影响的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项目一项,项目成果被采用。

(2)参与民航局组织的新技术推广应用、行业标准制定、政策决策咨询或民航公共服务等工作一项,业绩显著,获得民航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3)发现影响飞行安全的重大隐患,对保证飞行安全成绩显著、有较大贡献,个人荣获民航局通报嘉奖及以上奖励。

(4)作为主要执笔人之一制定过本专业技术标准、技术手册等,经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或其派出机构(局方)批准已实施。

(5)飞行安全纪录好,个人荣获民航局授予的安全奖励。

(6)获省、部级及以上相关成果奖项一项。

(7)长期坚持在一线从事飞行技术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且满足以下条件:

①从事运输航空飞行的申报人员累计总飞行时间达到8000小时及以上,其中担任机长累计年限满5年,累计机长飞行经历时间达到4000 小时及以上,担任飞行教员累计年限满2年。

②从事通用航空飞行的申报人员飞行经历时间达到5000 小时及以上,其中担任机长累计年限满8年,累计机长飞行经历时间达到3000小时及以上。


绿色评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