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好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较好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班级管理能力。
2.能较好地组织开展学生社团、第二课堂、兴趣小组、课余专业技能训练等活动。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 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并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
4.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在助理讲师岗位任职满4年。
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方法等,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系统讲授1门以上课程,平均每学年授课(含实验课、实训课)时数不少于300课时。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2/3。
2.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次数不少于资历条件规定的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教学质量评估均在“良好”以上。
3.每学年积极参加本专业教学研讨观摩活动,或个人、团体(排名前3)获得教学竞赛校级以上奖励1项。
4.每学年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如实习、设计、社会调查等)、研学实践、劳动教育等活动1次。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并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等职业教育教材、教学参考书1部。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教育教学类著作或学术著作(译著)1部。
3.参与完成校级以上本专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项目)或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项目)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
4.参与完成科学技术成果、教学成果或教科研成果,所取得成果获得奖励1项。
5.参与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或新设备的科技开发或成果转化1项,并通过相关行业组织和机构鉴定,并推广应用,取得社会、经济效益。
6.申请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件,或授权外观设计专利1件,或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
7.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第二作者发表论文2篇);或艺术学科教师创作的作品被县级以上专业机构收藏、设计项目被采用1件。
8.本人或指导选手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能(知识)竞赛(含体育、艺术类竞赛),获地市级以上竞赛三等奖以上1项。
9.参与校级以上专业建设项目(如教学标准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建设等)。
10.参与企业技术攻关1项,成效较显著。
11.艺术学科教师在学校公开举办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个人专场音乐会或艺术创作展演(展览)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