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指导,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持有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学历,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二、具备大学专科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四、具备硕士学位,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理和教学方法,能够将弘扬工匠精神贯穿教学过程中,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比较好。
二、了解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能够进行规范的教学设计和胜任本专业实习课和工艺课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平均学年授课不少于600课时;兼职教师平均学年授课不少于240课时。
三、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好,其中2个学期的授课学生满意度均达80%以上;承担学校公开课,其中1次评价为优秀。
四、了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具有相关职业(工种)技师以上技能操作水平,且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经历符合有关文件规定。
五、能够承担职业培训任务。
一、任现职以来,教研科研成效较好,至少具备下列2项条件:
(一)积极参加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二)主持或参与学校该专业一体化课程教改工作,在教学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完成校级以上项目(课题)研究1项,或参与完成的教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项1项。
(四)本人或指导选手参加地市(厅)级以上本专业(工种)或相近专业(工种)技能(知识)竞赛,获地市(厅)级以上竞赛前5名。
(五)带领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社会实践1期以上,成效较好。
(六)参加校级以上说课、微课、示范课、教案、课件制作比赛之一,获得表彰;或参与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或教学资源库建设,通过验收并获得表彰。
(七)参与完成职业标准或配套题库的开发与建设;或参与完成与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有关的标准、规范或规程的制(修)订,被地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采用。
(八)参与研发的仪器、设备或装置等,通过成果鉴定并应用,成效明显;或参与企业研究课题,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成效较好。
(九)申请本专业相关发明专利1件,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件,或授权外观设计专利1件,或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
(十)参与研发的技术(产品)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成果转让或技术服务项目交易额累计达到6万元或多个技术成果转让或技术服务项目交易额累计达到20万元的,每个项目或每20万元可作为一项业绩。以上(一)至(十)项若属同一成果,不可重复计算。
二、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专项技术报告1篇。
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厅)级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从企业直接录用的具有工作经验的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本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