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设置正高级职称。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2.促进技工院校教师职称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衔接。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一、技工院校
任现职以来,能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指导,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基本胜任班主任工作。
二、技工教育教研机构
任现职以来,参与组织开展1次以上或指导1所以上技工院校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职业指导、学生管理等活动,成效较好。
持有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
任现职以来,技工院校和技工教育教研机构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工院校
(一)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理和方法,了解任教专业的基本概况,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课程设计合理。
(二)胜任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较好。专业课教师必须具有相关职业(工种)初级以上技能水平。
二、技工教育教研机构
(一)听课、评课10课时以上。
(二)积极参与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独立撰写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专业课教师必须具有相关职业(工种)初级以上技能水平。
任现职以来,技工院校和技工教育教研机构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技工院校
(一)积极参加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工作,提交见习1年期间的教案。
(二)任现职期间,能结合教学实际进行教学反思与总结,提交独立撰写本专业教学经验总结1篇。
二、技工教育教研机构
(一)积极参加教研教改等工作,能独立承担教学研究工作任务。
(二)任现职期间,能结合实际进行反思和总结,提交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教学研究经验总结1篇。
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市(厅)级表彰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可直接申报本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