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练掌握药学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药学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规范,了解临床药学、药理学、药剂学、临床药理学等药学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相关指南和专家共识,能将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用于药学服务实践。

(2)熟悉临床用药的基本特点,能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对临床用药结果作出准确分析,及时发现处方和医嘱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提出临床用药调整意见。

(3)具有药品调剂、药品质量管理、药物咨询、居家药学服务、用药教育服务、药学信息服务等药物服务的实践能力。能正确指导下级药师开展药学服务工作。

(4)重点从技术能力、质量安全等维度进行评价,将居家药学服务案例数、药物重整服务案例数、药学监护率、业务管理项目数、药品质量报告数、患者安全案例数等作为重要指标。

现职称期间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连续3个月以上或累计6个月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管药师职称满5年且现受聘于相应层级工作岗位。

(2)具备大专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职称满7年且现受聘于相应层级工作岗位。

(3)具备中专学历,取得主管药师职称满10年且现受聘于相应层级工作岗位。


(1)解决药品调剂、药品质量管理、药事管理、合理使用、用药监测等环节复杂问题形成的新技术应用案例,成功实施的流程改造案例,合理用药分析报告、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案例、个体化用药案例,用药监测、超常预警、不良反应、用药错误、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等。

(2)参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形成的基层推广使用报告,参与解决基层药品全流程规范管理、社区药学服务、居家药学服务等基层常见代表性技术问题形成的应用报告。

(3)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药学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结合本岗位药学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在专业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参与编写的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5)主要参与的科研课题或获得的科技成果奖等。

(6)向大众普及药学专业科学知识形成的科普作品。

(7)主要参与研究并形成的药学技术规范、用药标准、应用指南、专家共识。

(8)通过带教一定数量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进修和实习药师等人员,或所承担教学课题和所获成果等形成的人才培养工作报告。

(9)其他可以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业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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