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2项以上水利水电科学试验(测试)工作;参与完成2项以上水利水电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概预算、施工建设监理及质量监督工作。
2.参与完成2项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生产运行(检查观测、养护维修等)、工艺规程及技术管理办法或方案的编写。
3.在各类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含管理)工作1年以上,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能力。
4.参与完成2项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成果的推广、评价;或标准化、科技信息管理;或专业技术审查、咨询;或专业技术类奖励评奖的组织管理;或工程(项目)验收鉴定、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与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获县(处)级以上单位、省级以上行业学(协)会科技或工程类奖项。(以奖励证书为准)2.获县(处)级以上单位或市级以上行业学(协)会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3.获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均排名前3)
4.参与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被本单位或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采用。(须提供证明材料)
不具备上述资历、年限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的选手或其指导专家、教练。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南粤技术能手、广东 省和其他部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3.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4.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5.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
6.获得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省部级表彰的优秀高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