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翻译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比较系统的外语基础知识和翻译理论知识。

(二)能够独立承担本专业具有一定难度的口译或笔译工作,语言流畅、译文准确。


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一)从事口译者,完成30场次口译工作(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并附明细);或完成2场次口译现场录音材料。

(二)从事笔译者,出版译文(译著)总字数不少于10万字(按原文或译文的中文字数计算,下同);或非正式出版且被使用单位采用译文(译著)总字数不少于20万字(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

(三)主持市厅级以上翻译课题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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